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019-2020年揭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全口径平均工资6338元的300%(1901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924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2743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3713元。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按照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3713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按照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按照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019-2020年揭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4%,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平均申领率实行浮动费率(0.48%、0.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