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办理材料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旗区间转移
1转入或转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办理流程
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
2、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
3、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
4、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
5、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
6、录入转移信息
7、办结通知
旗区间转移
1、向新就业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
2、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
3、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信息
4、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
5、转入地社保局录入转移信息
6、办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