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茂名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22 02:02:45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1、参保状态正常(医疗保险转移)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2、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3、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4、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6、《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社保转出地)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社保转出地)

6、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

7、转移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申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关系科开具《参保凭证》(省内转出人员如有视同缴费年限,则需先审核并建账后方能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申办人持《参保凭证》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即可,基金转移及联系业务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申办人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参保地社保机构;

2、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落实基金转移情况。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一)持有医疗IC卡的申办人:1、申办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科开具《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C卡余额结算协办函》;

2、申办人持《协办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IC卡原件到广发行运营部开具《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证明》;

3、申办人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证明》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余额录入及确认;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并同时转出基金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

(二)没有医疗IC卡的申办人:1、现参保地社保机构邮寄或申办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并同时转出基金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申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原保地社保机构;

3、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参保凭证》、《变更信息表》及基金后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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