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芜湖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全覆盖 社保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发布时间:2023-09-19 02:19:41

  芜湖市完善社会保险 “五险合一、一票征缴”和 “双基数”征缴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推进既定参保对象应保尽保。截至去年10月底,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总数达217万人次,较去年底净增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2.2万人,47.3万人享受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参保93万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实现社会全覆盖。

  社保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市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鼓励连续参保缴费,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拾遗补缺政策,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企业各类人才延长工作年限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企业和人才创新活力;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增加养老金149元;推行企业年金制度,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工伤保险管理,出台《芜湖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服务。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创新引进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运行管理。去年1-10月,8692人次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1174万元,大病患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6个百分点。

  据了解, ,我市将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作为社保扩面重点,最大限度地推进既定参保对象的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管理体制,进一步巩固政策全覆盖成果。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结算办法,完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扩大单病种结算范围,运行医保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此外,还将开展高风险行业工伤预防工作,规范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先康复、后评残”工作机制;建立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实现同城同待遇。

  推进城乡社保体系统筹发展

  我市对城镇医疗保险实施市级统筹,进一步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建立医院派驻代表制度,对定点医院实行“五查三对”动态监管,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的医保管理新格局。完善了改制企业职工医疗参保政策,妥善化解小集体企业职工医疗参保历史遗留问题。完善住院医疗费用年终结算考核细则,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去年,我市首批开通运行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强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市区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64家,并延伸医保服务,在沪设立医保服务站。为了贯彻省、市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延续实行企业社保减负政策。去年1-10月,为企业减缴社保费4亿元,缓缴社保费1.3亿元,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重点扶持“贡献大、潜力强”的优势企业健康发展,发放稳岗补贴和促进就业补贴1.2亿元。

  新一年,我市将继续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步伐,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拓展网上经办服务项目,提高网上经办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进程,拓宽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全面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大力开展非现场监督,进一步强化基金反欺诈工作措施。继续开展援企减负工作,为优势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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