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社会保障惠泽民生

发布时间:2023-09-19 10:36:27

  ,我市社会保险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各项政策向重点民生领域倾斜,经办服务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社会总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共享发展成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保惠民力度明显加大,创新亮点工作不断涌现。

  扩面征缴再创新高,社保待遇稳步提升

  多年来,我市社保部门一直将基金征缴作为社保工作的生命线,持之以恒地抓好基金征缴工作。在去年经济运行压力增大、扩面资源日趋紧张的宏观背景下,市社保部门围绕中心、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全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抓征缴重扩面,打牢社保工作基石

  近年来,先后出台了自由职业者补缴保险、原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政策,并放宽了自由职业者参保年龄,将有能力参保缴费的群体纳入到企业养老保险中来,有力拉动了扩面征缴。这些政策的实施,成为近年来新增参保人员和社保基金的最有力拉动因素。尤其是去年我市实施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动了社保城乡一体化建设。目前全市共有11.5万人办理了转移接续手续。

  另外,通过稽核促动扩面征缴。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创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台帐差额分析法”电算化稽查模式,建立了“一级执法、二级监管”稽查体系,有效遏制社保领域投机和欺诈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抓待遇保支付,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城乡养老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05年起连续九次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245元,达到2268元。 1-11月,共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4亿元,同比增幅19.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二是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我市政策范围内53个门诊大病病种报销比例达到81%,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达到90%,城镇居民达到75%。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医疗保险年度最高保障额度城镇职工达到80万元以上,城镇居民达到77.2万元以上。今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8.5%,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长24%。三是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连续八年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其中,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达到2139元,护理费达到101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达914元。大幅度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的平均每年12万元提高到现在的49.13万元。四是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医保改革成效突显,惠民格局初步形成

  81岁高龄的于大娘患有50多年的支气管炎,因季节交替常发生咳嗽、喘憋,严重时还需住院治疗。去年7月份老人子女得知我市实施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便把母亲送到市内某老年护理院住院。一年多来,老人在养老院不仅可以享受和医院同样的治疗,而且医药费还比以前节省了很多。以往个人住院十几天就要负担两三千元的医药费,现在几乎一年的费用也不过几百元。

  创新开展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工作

  7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解决部分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护理难题,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一是构建医养结合的制度体系。青岛市运用社会保险管理机制,优化医保资源配置,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以“医、养、康、护”相结合的社区医疗机构和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护理机构为载体,兼顾居家接受医疗照料的参保人,建立筹资、支付、经办、服务机制,满足参保人多样化长期医疗护理需求。二是设置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综合考虑个人、医保基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坚持低水平起步,合理确定待遇标准,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的方式筹集护理保险费,各级财政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在此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适时调整。三是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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