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20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6 08:05:45

2018年高考在即,高校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况,仅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第一章学院概况

第一条学院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第二条院校国标码:13683

第三条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七条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1%。

第八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和语文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一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其它

第十四条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5年新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5]83号)精神,经陕西省物价局审核,我院2017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文史财经类:13000元/年,其中会计学15000元/年;护理学16000元/年。

理工外语类:15000元/年,其中护理学16000元/年,市场营销、物流管理13000元/年;

艺术类:18000元/年。

住宿收费标准为900或1200元/学年。

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招生咨询

学院招办电话:029-83113022 83113080

网址:http://www.xacxxy.com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下进行,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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