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主招生

2019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报名条件与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9-14 12:18:21

2018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尚未公布,参考2017年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 10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如下表:

专业(类)科类性质
化学类
[含化学(创新实验班)、应用化学]
理工非师范
生物科学类
[含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
理工非师范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非师范
历史学类
[含历史学(创新实验班)、文物与博物馆学、古典文献学]
文史非师范
旅游管理文理兼招非师范
哲学文理兼招非师范
学前教育文史免费师范生

1.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历史学类按专业类招生;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按专业招生。

  2. 学前教育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该专业自主招生面向陕西、甘肃、四川、内蒙古、云南、新疆、黑龙江等7个省份招生。

  3.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类)报考。历史学类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哲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旅游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且能够提供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 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著作;

  5.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并在音乐、舞蹈、美术、语言表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能提供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等级证书(艺术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7年3月22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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