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北大学招生简章尚未公布,参考2017年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选拔和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完成2017年高考报名,践行,具有优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
自然科学类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招生专业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4月5日。上传材料包括《东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论文等)、推荐信等。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按要求录制完成的视频请发送至ddzsb@qq.com邮箱。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