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尚未公布,参考2017年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选拔类别及政策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类别分为精英计划和卓越计划,其中精英计划分为A级、B级,卓越计划分为C级、D级,详细政策如下:
选拔类别 | 等级 | 优惠政策 | |
分数优惠 | 专业分配 | ||
精英计划 | A级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 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
B级 | (1)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以上(江苏省2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上海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含)以上;(3)浙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 | 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 |
卓越计划 | C级 | (1)非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上(江苏省1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上海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3)浙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以上。 |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入选专业 |
D级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 | 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
注:(1)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对于上海、浙江、山东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3)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名条件
凡具备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A级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2、B级条件: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3、C级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2)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4、D级条件:(1)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须提供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须原创且为第一作者)等证明材料】;(2)在高中阶段期末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中,某一科目取得单科成绩4次年级排名前1%,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达优秀标准者;(3)在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1、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