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补贴是为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鄂州租房补贴申请指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鄂州申请租房补贴流程和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西安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请手续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鄂州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释放人社政策红利,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回暖向好,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市人社部门研究制定了“46410”系列工作措施:
四项政策“降成本”
降——针对在鄂州市参加失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失业保险费率由2%继续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实行“免申即享”,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餐饮、零售等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下调20%。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期间,如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不足18个月时恢复正常缴费。
预计全年为企业减免失业、工伤保险费4160万元。
缓——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实施对象分为两类:
一类是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及其他特困行业,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手续。
另一类是针对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完成补缴即可。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预计全年为1000家企业、1.4万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缓缴社会保险费5.3亿元。
返——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90%。
实行“免申即享”,预计全年为2000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20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5万个。
补——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最多不超过6个月。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预计 全年为600名扩围人员发放补贴资金30万元。
六条路径“稳就业”
引进人才有补贴。
对在鄂州纳税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从全日制大专到全日制博士发放700元-4000元不等的补贴。
吸纳人员就业有补贴。
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组织就业见习有补贴。
企业组织普通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发放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155元。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
自主创业有补贴。
创业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取营业执照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者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初创企业有奖补。
第一是入驻基地有奖补: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孵化基地内初次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营实体,每年给予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每带动1人就业的,再给予2000元的奖补,奖补最多不超过1万元。奖补期限不超过3年。
第二是示范基地有奖补:对孵化成效突出,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5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第三是优秀项目有奖补: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可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由省评审团组织评审后,给予5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创业有贷款。
首先有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可持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
其次提额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按政策财政给予贴息补贴。
最后免担保:对10万元及以下小额创业贷款提倡免除担保要求。
预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带动就业2700人。
四个举措“增质效”
职业培训提升技能。
针对企业新录用的九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后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500元。
预计全年开展岗前培训4000人次。
学徒培养壮大队伍。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
每人补贴4000元-5000元。
预计全年新型学徒制培训600人次。
考证考级享受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享受考证考级补贴。
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大师引领培育人才。
支持各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遴选3-5个。
对获评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对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资金。
十大行动“优环境”
围绕服务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人社部门推进“十大行动”,持续发力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缺工即时响应行动。聚焦“157”现代产业集群、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设立工作专员,根据企业需要上门开展用工指导服务。
人力资源提升行动。加快培育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努力打造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基地和创新发展平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人才流动优化行动。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人才流动信息,打造立足武鄂、辐射全国的招才引智“一站式”服务平台。
人才评价打通行动。对“工作在鄂州,社保在武汉”、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学历达到要求的企业专技人员,可申报职称评审,实现武鄂两地流动人才职称评审结果互认。
零工驿站推进行动。建设零工驿站,开发“及时雨”小程序,为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服务。
工伤预防护航行动。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增强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
劳动关系和谐行动。开展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矛盾隐患排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化解行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全程网上办,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社保经办便利行动。推进社保办理“一事联办”,实现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高频事项与医保部门全程网办联办。
政务服务立办行动。推行立办快办、“打包办”“简便办”“就近办”,探索“省内通办”“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