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扬州小微企业补贴政策,扬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15 17:55:14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提出从做大“小微惠贷”规模、优化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鼓励企业疫情期间加速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惠企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六个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

市工信局有关人士介绍,中小企业对居民就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意见》聚焦中小企业专项扶持,就是要在关键时期“拉一把”,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就是要不失时机地支持发展,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经济稳步回升。

《意见》重点围绕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融资成本明显降低的目标,强调发挥好普惠金融支持作用。一方面扩大市“小微惠贷”资金池规模至5亿元,以此撬动银行无抵押贷款50亿元,贷款投放扩大至全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参照同期LPR至少下浮25个基点,年内新投放“小微惠贷”贷款超过30亿元;另一方面扩大小微企业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数量和比例,金融机构对使用应急转贷资金的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不得因使用应急转贷资金而降低企业信用评级,年底累计转贷资金不低于30亿元。

今年2月份,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出台了“惠企16条”阶段性政策,截至6月末,已为超过3万户企业减免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保费共计27.2亿元,有近1万户企业获得稳岗返还补贴2.2亿元,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随着“惠企16条”政策于6月30日执行到期,《意见》明确落实国家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从强化担当、提升服务的角度,抓好政策落地,让企业充分感受到政策的延续性和获得感。

《意见》注重中小企业中长期扶持政策的建立完善,对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做了制度安排。

一方面,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施更加精准的监管评价,明确对全市新增贷款是否主要流向制造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是否向小微企业合理让利、是否对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各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新增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贷款延期、信用贷款等情况,作为金融机构年度评价等级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积极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速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对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购置使用相关智能化设备总计不低于600万元的,按最高10%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金融部门对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给予支持。《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落实法定职责,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首期专项资金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重点帮助小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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