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信保障。局信息类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及其它相关局的应急处置通信联络信息。教育局装备站站负责建立各地远程教育电视接收单位的应急处置通信联系信息。
(3)环境保障。各校园网络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本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4)技术保障。各级网络中心应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3、善后和恢复
各级网络中心对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除在事发时按安全管理要求上报外,应急处置后还应对重大事件总结报告,上报局信息类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和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十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处置
1、事件等级的确认
(1)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A、Ⅰ级事件:在两个以下(含两个)县(区)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B、Ⅱ级事件:情况一:在两个县以上(含两个)县(区)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情况二:在一个县(区)级辖区使用的报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C、Ⅲ级事件一个县(区)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地媒体上登载拟考试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2、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做出初步判断后,按规定程序报市教育局确认事件等级。
3、应急处置措施
(1)Ⅰ级事件。宣布统一考试延期举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Ⅱ级事件。情况一试卷使用范围在两个县(区)以上: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情况二试卷使用范围在一县(区)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Ⅰ级事件。
(3)Ⅲ级事件。局考试类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市局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启动本有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区教育局各科室在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下,根据不同类型的考试,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调查考试事件情况,准备有关善后解决方案,向有关学校布置实施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和协有关部门;办公室、装备站负责管理教育媒体和网站相关信息;案件侦破前,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的炒作;破案后,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考试前没有破案,但在确定试题并未大规划扩散的情况下,经报市局应急指挥部批准,考试可以如期举行;
十二、附则:
1、本预案是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校、幼儿园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
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预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人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刑事责任。
(3)预案启动实施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4)本预案由区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