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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报名的具体公告还未发布,考生可以参考2020年的报名情况。
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2020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时间延期至6月15日开始进行。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户籍在有效期内且在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三)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相关证件报名;
(四)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和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考试。
二、报考层次
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层次: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等层次:报考高等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2020年6月15日9:00—6月24日17: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首次参加该项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二)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20年9月4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2)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此《承诺书》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