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鞍山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鞍山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9 15:38:38

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后便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各个省市补贴政策不同,补贴多少钱也不一样,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鞍山独生子女补贴的最新政策和补贴新规定。

1、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从领到证件的当月起到子女满足18周岁,每月都可以凭借证件领取10元独生子女奖励金。(120元/年) 2、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的父母,符合相关条件的,在父母双方满足60周岁,可以每人每年领取960元的奖励补贴

3、独生子女家庭,若子女有伤残的,可以申请每月270的补助

4、独生子女家庭,弱子女不幸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每人每月可领取340元的补贴抚恤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具体政策如下:

1.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也意料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3.要坚持政府主导,促进人人公平享有;遵循规律,适度强化中央权责;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等原则。通过改革,形成中央领导、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4.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且改革条件成熟的事项,进行改革调整;对改革条件尚不具备的事项,暂时延续现行划分格局,并根据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时作相应调整。以全国性或跨区域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由中央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或提出原则要求;

5.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

6.计划生育补贴主要包含以下3个项目:①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补贴;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③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补贴。这3个项目是全国统筹的,也就是说发放的标准是一致的,当然每个地方的具体落实政策不一样,其他标准可能有所差异。

7.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月1日起,新的计划生育补贴就已经正式实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独生子女证的赶紧去领这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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