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发布时间:2023-09-16 23:29:0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实行“全面两孩”政策不意味着放弃计划生育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这一条款并无变化。

  突出“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2013年启动实施“单独二孩”(即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之后又一人口政策调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修改计生法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以及相关配套规定。通过此次修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同时,新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介绍说,再生育情形主要针对再婚家庭、病残儿家庭等,需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再生育。各地在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将就再生育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晚婚假删除生育假仍可延长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张春生表示,此前我国采取的是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不过,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保留并明确“失独扶助”条款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现行计生法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等是否调整,是该法修改过程中的一大焦点。

  上述问题主要涉及原法第二十七条,新法将该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新计生法的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相关政策的,法律修改后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删除禁止代孕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并规定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意见分歧较大。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这次修法应当集中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策进行,而本条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深入研究论证,建议删去。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张春生表示,虽然刚刚通过的计生法中最终删除了禁止代孕等表述,但是会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晚报》)

  本地连线

  咨询备生二孩70后成主力

  全面二孩政策将实行,催生首府各大医院妇科门诊迎来接诊高峰。

  昨日,记者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看到,候诊大厅里人头攒动。自二孩政策放开以来,每天来该院咨询生二孩的人很多,35岁以上人群达50%以上,成为主力。

  在自治区中医医院妇科门诊,前来咨询生二孩的人也是扎堆聚拢,医院还专门在诊室门口张贴了取节育环开辟绿色通道的提示。

  前来咨询的王女士说:“一个孩子太孤单,我们一直都想再生一个宝宝,但政策不允许,现在政策放开了,我们年龄也大了,为了生一个健康的宝宝,决定来医院开几服中药把身体调一调。”

  据悉,不少70后赶到医院咨询就诊,还有一个想法是生一个猴宝宝。“全面生二孩的政策一公布,我们家就商量决定再生一个,我今年都38岁了,耽误不起了,再说明年是猪年,猴宝宝聪明。”陈女士说。

  据新疆佳音医院业务副院长滕雪峰介绍,自二孩政策放开以来,每天来咨询生二孩的人数较同期增长了15%-20%,其中70后占到七八成,有30%-50%的70后女性由于年龄增长和体质下降患有不孕症,需要做试管婴儿。

  自治区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主任陆萍提醒:大龄女性在怀孕前最好进行全身检查,包括甲状腺、妇科等检查,而且在怀孕前3个月和后3个月要吃叶酸。

  由于近期备孕人数增多,药店叶酸销量也有所增加。记者走访黄河路几家药店发现,最近叶酸销量比平时增长40%左右,有些顾客一买就是两三盒。

  “全面二孩”将实施乌鲁木齐市娃娃这样表态

  八成渴望有个伴“要个妹妹”最吃香

  “全面二孩”即将实施,乌鲁木齐的大娃们,对自家可能到来的二娃,是什么意见呢?记者随机采访了22名中小学生发现,近八成独生子女渴望有个小伙伴,多数孩子“想要个妹妹”。

  经过梳理发现,22名大娃中有17名投了赞成票,表示“能生就生吧!”5名投了反对票,表示弟弟、妹妹都不要。

  赞成派中,明确“想要个妹妹”的有8位,占了近一半,明确想要个弟弟的只有2位。

  而想再要一个小伙伴的理由中,“有人陪我玩”、“我们做个伴”、“我一个人很没意思”、“家里多了笑声更热闹”,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有个伴”的渴望。

  反对派中,两位大娃“怕吵”、一位“怕麻烦”、一位“怕爸妈把我的爱分给他”,一位表示自己很独立,“一个人挺好的!”

  在最想对未来弟弟妹妹说的一句话中,希望小伙伴“健康快乐”的有近一半。

  赞成派

  乌市第90中学二年级苏雅琪:我想要妹妹!小妹,我们一起玩芭比娃娃!

  兵团三中四(1)班孙梓健:想要个弟弟(妹妹),家里多了笑声,更热闹了。

  新疆医科大学子校三(3)班韩玺玉:我想要妹妹!我会陪她一起玩,保护好她的。

  乌市第14小学四(3)班毛国语:想要个弟弟(妹妹)!我希望有个人陪伴!希望我们一起快快乐乐地成长。

  乌市第44中学三(2)班景一凡:想要个弟弟(妹妹)!我要把好吃的、好玩的都给他。我要照顾他一生!

  反对派

  乌市第49中三(2)班赵屿藩:不愿意!多个弟弟(妹妹)太吵了!会影响我学习!

  乌市第30小李忆嘟:不能有。我觉得弟弟妹妹会给我带来麻烦。

  乌市第18小三年级(4)班周可梵:不想要。我害怕在相处的过程中发生争吵。

  乌市第32小学二年级同妍:不想要。我害怕爸爸妈妈会把我的爱分给他。

  乌市第46中初一胡春华:不需要。自己一个人挺好的,很独立,孤单的时候和好朋友一起玩耍就好了。爸爸妈妈一切以我,这样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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