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强学习、提站位、深反思、促整改”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此次专题教育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月17日(正月十三)、18日(正月十四),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
二、学习方式
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
三、学习内容
1、《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强学习、提站位、深反思、促整改”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4、《教育部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通知》
5、《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校园的通知》
7、《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8、《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以上学习内容集中上传学校公共邮箱。
四、组织机构
组长:吕荣珍
副组长:陶云林高睿 赵翠 朱振利
成员:李振亓红丽 宁青春 陈晓慧 张翠 段均迎 王少波
毕研玮 李燕 朱荣梅 刘斐 刘婷婷 亓燕敏 焦玉洁 燕海峰 丁慎杰 张健 陈磊 李红 张凯 尚翔 刘文
五、活动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全员覆盖,所有教职员工都要认真参与。
2、开展案例剖析和交流讨论,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
3、每位教职员工都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改进措施。
4、对潜在风险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商业广告、商业活动、有害APP进校园问题;是否存在招生考试管理松懈、政策规定执行不严不实问题;是否存在师德失范、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等。对所有风险点都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六、效果检验
1、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每位教职员工都要写出学习感悟,文字稿上交办公室。
2、学校形成本次专题教育活动的总结报告,并及时填报《集中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和《风险排查整改统计表》。
篇二: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强学习、提站位、深反思、促整改”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淄教工委字〔2019〕13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利用寒假期间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强学习、提站位、深反思、促整改”专题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学习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依法治校、依法从教、规范办学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重点学习教育部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等考试安全相关要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参考学习内容见附件)。
三、学习安排
专题教育活动时间为寒假期间。学习分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形式,集中学习时间是2月16日、17日两天,其他时间为自学。
四、学习要求
1.原原本本学上级文件、政策,深入开展案例剖析、交流讨论,切实把本级部、本岗位、本人摆进去。
2.每位教职员工结合自我岗位,严格对照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学校,考试安全,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规定,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各级部、处室对潜在风险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商业广告、商业活动、有害APP进校园问题;是否存在考试管理松懈、政策规定执行不严不实问题;是否存在师德失范、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网络舆情问题等。对所有风险点都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五、效果检验
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每位在岗教职员工都要写出学习体会并于2月18日下班前以级部和处室为单位将电子稿汇总后报学校办公室。
参考学习内容: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
2.《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教基函〔2018〕8号)
3.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意见》(鲁教招字〔2017〕2号)
5.《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通知》(鲁教基发〔201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