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园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3?15”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成立海河教育园区市场监管局“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于俊东
副组长:苑卫兵
成 员:行政审批科、食品药品监管科、综合业务监管科、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与总结等。
二、活动内容
1. 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一是3月15日,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司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在人员相对密集的知香园市场附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并依分工落实)
2. 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3月14日,安排局长接待日活动一天,由局长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现场接待群众来人来电投诉举报。(行政审批科负责)
3. 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3月12日,组织召开局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7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行政审批科负责)
4. 召开消费维权进社区知识讲座。3月13日上午,在知香园社区召开消费维权知识讲座,结合园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对知香园社区居民就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和基本消费常识进行宣讲,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消费和维权意识,促进“平安园区”建设。(行政审批科负责)
5. 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3月9日至3月16日期间,组织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业务监管科负责)
6. 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3月13日,组织各维保单位进行座谈,并就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进行培训,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综合业务监管科负责)
7. 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进校园活动。结合食品药品安全“12331”宣传日活动,与市投诉举报中心联合,3月16日,在海运学院举办“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活动。组织园区院校师生及食品药品经营者,学习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园区内师生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食品药品监管科负责)
8. 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3月9日至3月16日期间,对园区药店和院校医务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监管科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各有关科室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各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好消费维权活动的推动工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开展好“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3月14日天津“3?15”现场晚会和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科室要组织安排集中值守,行政审批科、综合业务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管科要安排科室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各1名进行值守,直到晚会结束;办公室要安排好值守人员的饮食、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科室要注意整理留存“3?15”期间开展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并于3月20日前将本科室“3?15”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2018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报行政审批科汇总。
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提出的尽职责、强服务、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提高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四个确保”的水平,紧紧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抗击金融危机;密切关注民生,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服务xx,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等重点,宣传质量技监法律法规,强化市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绿色青浦、和谐青浦尽心尽责。
一、活动主题
消费与发展
二、具体安排
⑴3月上旬,在沈巷社区举行手机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检测专家赴现场接受咨询;(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质量监督科)
⑵3月中下旬,召开名牌工作研讨会;(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质量协会)
⑶4月上旬起,组织市民参观市第二十机动车检测站、上海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⑷3月,结合后处理工作,深入企业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⑸3月中旬,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重点检查化肥、农用薄膜等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标准化科)
⑹3月,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使用的热轧带肋钢筋、铝合金门窗、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建材产品开展执法检查;(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
⑺3月12?16日,在华新镇集贸市场、社区开展电子秤反作弊宣传活动;(牵头部门:计量科)
⑻3月1?20日,对集贸市场、卖场超市、青浦区各医院的计量器具、电子秤、医院计量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
⑼3月1?20日,启动建设节能咨询服务平台,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质量协会)
⑽3月,在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及安全大检查;(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⑾3月15日,展播《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片》;(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⑿围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普及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咨询活动;(牵头部门:食品科、食品所)
⒀3月起,结合“百千万”工程的要求,继续开展外来进城务工青年综合培训以及组织市民巡访优秀食品生产企业;(牵头部门:食品科)
⒁3月,开展标准进乡村、进社区试点活动,在农村便利店、农资供应点等发放宣传资料;(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⒂3月,开展标准化人员岗位培训班,积极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培训;(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⒃3月,举办农业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牵头部门:标准化科、质量协会)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牵头和协调工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着力推进质量兴区、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3、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3.15”活动,引导消费,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为质量技监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参与营造更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