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深入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安全开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校园安全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建立“学校主导、职能部门监管,院(系)、部门、校直单位负责,师生员工参与”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动员全校师生员工,深入教学、科研、后勤一线,聚焦学生宿舍、教室、实训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食堂、学院会堂、校园出入口、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校园建筑施工场地、特种设备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以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汛防溺水及自然灾害防范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施工及集体活动安全为重点,在前期学校安全“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教育月”活动基础上,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以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前期“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和覆盖性,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师生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传播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开展安全指导。
各单位要在暑假前后及秋季开学前后,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欺凌暴力、防传染病、防雷电、防诈骗、防自然灾害以及抵制不良网络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继续强化红线、底线思维,增强广大师生的守法意识、风险意识,提高化解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治理。以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大学生服务楼、体育馆、图书馆、会堂、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防火分离、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相关人员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攻坚治理。各单位要在前期“交通安全宣传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师生暑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四)深入开展食品及卫生防疫安全攻坚治理。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电气和燃气线路检测、油烟道清洗情况,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留存、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五)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治理。要以实验室、燃气使用为重点区域,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校内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实验室方面,要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试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建立台账,跟踪整改,闭环管理。
(六)深入开展防汛防溺水及自然灾害防范安全攻坚治理。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鲁汛旱总字【2017】1号、3号)文件关于做好防汛准备、防汛检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完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好防汛部署、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各单位要把假期预防师生溺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七)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攻坚治理。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安保体系、防控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预防和减少校园各类极端案件发生。强化对校园周边重点人、重点物品管控,各单位要对发现的涉恐涉暴线索、情报信息及重点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积极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化解措施。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地警”共建机制作用,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生案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妥善处置,有力打击查处,严防不法分子滋事生端。
(八)深入开展建设施工安全攻坚治理。要深刻吸取在建工程近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惨痛教训,结合省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治理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和质量监控,把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施工单位、落实到工地、落实到车辆、落实到岗位,及时制止违章施工行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九)深入开展集体活动安全攻坚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高度重视对学生实习实践活动、暑期学校、“迎新”、军训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7月4日至7月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滨州学院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科学安排,严密组织,责任到人,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教育月活动,积极宣传发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请于7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把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附表)报送保卫处综治科(办公北楼109,电话84992)。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27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紧扣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于9月1日前把加盖公章的工作总结报送保卫处综治科,电子版发送至bzxybwc@qq.com。
(三)学校督查阶段(8月28日至9月30日)
学校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百日攻坚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7年下半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任何工作都难以顺利进行。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关系到学校的安全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其作为近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周密部署,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这次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层层动员部署,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本单位的百日攻坚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任务分工,进行内部任务分解,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