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五河县“信访积案百日合力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五信组[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信访维稳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省开展“进京访专项治理百日攻坚”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解决合理诉求为目标,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要求,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从现在到10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开展“信访积案百日合力攻坚”活动,倾力化解信访积案,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信访积案百日合力攻坚”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按照《五河县“信访积案百日合力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到今年10月底基本化解现有信访积案,力争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我局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事要解决、怨要纾解”的目标定位,努力实现信访突出矛盾明显减少、群体性事件隐患明显减少、无进京赴省到市重复上访的工作目标。
三、攻坚范围
(一)目前尚未化解的农民公路养护工要求解决养老待遇问题”。
(二)各类涉老群体反映“要求比照享受老民师等五老待遇”。
(三)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极端个人行为倾向的矛盾隐患。
(四)上级督办、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网上炒作等涉及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交办、落实责任阶段(7月7日至7月31日)。
对现有信访积案,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分别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梳理,重点是涉及工资待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逐案甄别、分类汇总,建立信访积案台账,上报局信访积案攻坚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攻坚办,设在局办公室)并逐案进行交办。
(二)集中力量、分类化解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一是制定方案,研究化解措施。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对省、市、县交办和自排的信访积案,要逐案研究一揽子解决的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协办单位、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办结时限等,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协商沟通、司法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提高息诉息访比例。对于“超期不办结”的信访事项,要在交办后的15日内办结,做好问题解决和答复解释工作;对于“办结不满意”且继续信访的信访事项,要了解群众不满意或未参与满意度评价的原因,通过再次核查、引导进入复查复核程序或法定途径等方式予以办理;对群众“不息访”的信访事件,要逐件落实“五个再次”。即:再次梳理诉求及变化情况,再次分析是否合理合法,再次对照试用可行依据,再次研究处理意见,再次《处理意见书》要有包案领导审核签字。
二是领导包案,强化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对省、市、县交办的信访积案,要落实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包保责任制,做到包全面掌握情况、包解决合理诉求、包困难救助帮扶、包就地教育稳控的“四包”责任制,切实做到“四亲自三见面”(“四亲自”即:包案领导要亲自见一次信访人,倾听诉求;亲自听一次案情汇报,掌握情况;亲自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形成一套方案;亲自召开一次督办会,推动案结事了。与信访人“三见面”即:确定包案人员后由包案领导见面一次,了解情况;形成处理意见后由包案领导见面一次,防止脱离实际;事情解决后由信访干部回访一次,确保案结事了)。
三是分类化解,确保息诉息访。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三到位一处理”原则,集中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要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要采取个案救助救济的办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使息诉息访。对经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积案,要认真进行审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对“终而不结”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终结,并做好后续工作;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涉嫌违法的,要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关于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的意见》(皖政发[2010]4号)依法严肃处理。
(三)报结销案、审核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审核销号制度,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要做到随结随报,确保10月15日前全部报结。办结的信访案件要逐宗建档立卷,做到“六有”: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的文件、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局攻坚办汇总,统一上报至县信访局。
(四)总结跟踪、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从积案化解层面和工作层面进行“回头看”,巩固信访积案化解成果。对已经化解的信访积案,通过干部下访、入户回访等形式,了解上访人思想动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限时未化解和个别化解难度较大的积案,要调整办案思路,找准突破方向,推进积案彻底化解。抓好信访积案化解总结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信访积案攻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要按照县攻坚活动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在信访积案攻坚专项活动中,局属各单位及科室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合法、合理、合情解决群众诉求。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厘清工作职责,依法规范工作流程,履行法定职权,坚守法律底线,规范信访秩序,严厉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三)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定期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专项活动期间,局属各单位及科室自7月份起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局办公室上报信访隐患排查月报表。二是督查督办制度。要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强化措施、追究责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