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0 19:13:17

根据县政府安委会《上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xx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2016〕x号)要求,为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做好县政府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10月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上xx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镇辖区所有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突出学校、医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2016年度省、市、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任务分工中各项工作是否完成。
2.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3.各村、镇直有关单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
(三)检查重点
1.交通运输:要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抓好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控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的安全运行,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交管站、道安办,配合单位:派出所、村建站、中学、小学、幼儿园、公路养护站等相关部门)
2.矿山:要加强巡查,严打非法盗采行为,一经发现,采取得力措施,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牵头单位:国土所、派出所)
3.消防: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民政办、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安监站、村建站、文化站等相关部门)
4.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结合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强化危化品罐区的安全管理,做好防雷、防火、防爆、防汛工作,防止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安监站,配合单位:企业服务中心、村建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5.建筑施工:要深刻吸取三明泰宁“5.7”特大泥石流事故教训,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排查检查,临山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仓库选址应进行安全论证和地灾评估,严格落实龙门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外脚手架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深基坑、高边坡、弃渣(土)场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突出监控重点,防止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村建站,配合单位:交管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
6.旅游安全:要加强对景区、宾馆、营地等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游船、游乐设施、救生、水上垂钓等旅游设备设施和项目的安全检查。(牵头单位:旅游管理部门,配合单位:派出所、文化站、交管站、兽医站等相关部门)
7.学校安全: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学生因交通、火灾、溺水、触电、饮食卫生、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牵头单位: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配合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卫生院、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此外,冶金有色、城镇燃气、水上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医院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检查方式
(一)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镇政府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要认真对照2016年度省、市、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任务分工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补缺补漏。对9月份开展过专项检查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合一”场所、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行业领域,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一步巩固专项检查的成果。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跟踪落实整改,重大问题要一件一档,实行闭环管理;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办。
(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上报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上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镇政府将把本次大检查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作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重要内容纳入考评。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今年来安排部署的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查处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镇政府安办,由镇政府安办汇总后向县政府安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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