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旅游局文明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9 04:54:49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品质,大力推进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区文明旅游形象,保障全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区文明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进一步培育和践行,抓好价值观的固化、道德的塑造、文明习惯的养成,引导市民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市民、展示文明形象,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构建文明创建新常态,认真落实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创建的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完善方案、整体规划、分步重点实施、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久久为功紧密结合起来”的要求。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旅游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邓浩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葛昊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赵洪卫同志任副组长,范淑斌、唐诚、郭屹、李晶、李良、罗梅同志为成员。

三、工作原则

按照市、区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度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由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坚持分工合作,做好机关创建与行业创建的结合,坚持常态化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坚持阶段性工作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形成严格抓落实,确保工作实效的格局。

四、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从排队礼让开始”,“旅游厕所革命”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以“培育和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好人之城、中国梦、诚信建设、文明旅游、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精神文明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局机关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动员、督促全区A级景点、星级酒店、旅行社及各服务网点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2、积极开展行业文明行为推广。加强对全区旅游服务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培训、教育等,进一步展示我区旅游行业风采。各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及各服务网点要在日常的工作和对市民群众的接待服务过程中,加大文明旅游的宣传、推广力度,严格落实旅行团队出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和不文明行为采集记录、行后总结等制度,在A级景区、旅游集散中心、星级酒店大堂、旅行社及网点经营场所,进一步强化“文明,从排队礼让开始”、“旅游厕所革命”、“培育和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好人之城、中国梦、诚信建设、文明旅游、蓝天保卫战”等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培养市民和游客文明旅游的良好习惯,倡导游客文明旅游。

3、强化旅游设施建设。在A级景区进一步提升旅游设施设计标准,整改不完善设施,注重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旅游收费项目明码标价要求,注重强化景区、酒店、旅行社及服务网点周边环境卫生保洁。

4、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广泛开展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文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围绕行业服务标准和旅游行业文明公约,进一步增强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创建感染力、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确保创建意识入心入脑,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5、加强法规执行力度。加大对《旅游法》和旅游标准的宣传活动。组织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旅游法》;围绕全域旅游创建要素,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严格打击和整治行业内的不文明、不规范服务行为,开展旅游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和热点旅游线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形成良好健康的全区旅游市场经营环境;加强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建设,及时处理各类旅游投诉案件,提升游客满意度;切实落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红色旅游宣传活动。引导、督促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红色旅游宣传,推介和实施,开辟丰富多彩、内涵深厚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具备地方特色的红色旅游商品,促进全区红色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7、健全完善创建资料。指导、督促各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及服务网点强化文明创建内部资料建档建册工作,特别是学雷锋活动、道德讲堂、“做谦恭有礼的中国人”等活动资料的建档建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旅游行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十九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旅游企业要根据创建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明创建或文明旅游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链,使得文明创建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动员,浓厚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使每个员工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引导员工自觉投入创建工作,为我市的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4、强化督查,落实长效。区旅游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长效督查,对创建活动的重点环节连续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提请市旅游局按相关法规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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