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19年城镇居民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0 20:33:19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居民素质和形象,助力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泊头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泊头打造成为京津冀城市群中文明生态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按照省和沧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泊头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与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培育践行,全面落实省和市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部署,以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形象为重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入手,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为实现泊头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围绕2016、2017省文明城市测评安排,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以对标创建推动城镇规划提升、“两改一清一拆”、美丽乡村建设、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泊头“转方式、调结构”和社会管理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创建任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1)理想信念教育。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宣传阐释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泊头力量”政务微信平台为依托,以交河电视台为载体,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组织党史、国史、发展史教育,开展“中国梦.赶考行”宣传教育活动和“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和长期化。(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组织员办、文化站)

(2)学习宣传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深入宣传为党中央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对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论述进行学习宣传,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责任部门:镇党政办、组织员办、文化站)

(3)培育践行。①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活动,镇村主要路口、广场建有善行功德榜,各村有功德录。(责任部门:镇党政办、文化站、团委、妇联)②培育良好家风家教,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和“善美家风”活动。(责任部门:镇妇联、文化站)。③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责任部门:镇团委、镇妇联、镇教办室)④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搞好主题童谣传唱活动。(责任部门:镇团委、镇妇联、镇教办室)

(4)大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落实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善行河北、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公益广告宣传任务。镇区、各重点村、精品村设立公益广告宣传牌扁不少于5块(幅)以上(责任部门:镇农委、文化站)。

(5)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搞好精神文明创建。推广“泊头力量”政务微信平台关注,充分发挥交河电视台的宣传媒介作用,使其在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责任部门:党政办、文化站)。

(二)加强镇村建设和管理

(1)深入开展城乡容貌综合整治。大力开展“两改一清一拆”行动,把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责任部门:镇城建局)

(2)大力整治镇区广告牌匾。依法彻底清除镇区建筑上的各类广告,集中清理影响镇容镇貌的庸俗、低俗、媚俗广告和其他“小广告”,规范镇区商业牌匾、商业性广告和公益广告。(责任部门:镇城建局)。

(3)加强镇区卫生环境管理。加大镇区道路清扫力度,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盲点”,营造良好的镇区环境。(责任部门:镇城建局)。

(4)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①统筹安排资金,重点村、精品村、示范村村村建有体育活动场所,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②推进新农村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阅读和全民建设活动。(责任部门:镇文化站)

(三)开展便民诚信服务,加强窗口部门管理。镇便民服务大厅环境整洁有序,设施齐全。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责任部门:便民服务大厅)

(四)加强志愿服务建设。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共产党员志愿服务,组织不文明行为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扶贫帮困、扶残助残、慈善捐助、科普宣传、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责任部门:镇党政办、团委、妇联)

(五)加快美丽乡村建设。①打造优美环境,分期分批推进改路、改水、改厕和旧村改造(责任部门:镇农委)②传承中华美德,运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遏制陈规旧习,积极倡导诚实守信、文明有礼的良好家风、村风、民风,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乡镇创建活动。(责任部门:镇党政办、农委、文化站、团委、妇联)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制。把文明创建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创建投入有保障,落实创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集中学习、印发“明白卡”、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新闻、微信政务平台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明确创建的目的、意义和标准、要求,明确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激发支持创建、踊跃参与创建和热情,形成齐抓共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争创文明市民活动。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测评考核等方式,了解和掌握群众意愿,不断提高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四)搞好档案归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档案内容涉及整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个文明”的方方面面,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目录”和“目标责任分解表”整理组卷,力求精细、规范、系统、精美。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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