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哈尔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哈尔滨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09-20 14:26:28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那么哈尔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哈尔滨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钱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哈尔滨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知识。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哈尔滨市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满足以上条件的居民,可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低保资格。

1、书面低保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提高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

(一)市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按市区低保标准的1至1.2倍同步提高到510元/月人至612元/月人。

(二)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按市区低保标准1.2至1.5倍同步提高到月人均612元/月人至765元/月人。

(三)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按县(市)低保标准的1至1.5倍同步提高到月人均440元/月人至660元/月人。

(四)市区农村低收入标准按市区农村低保标准1-1.5倍同步提高到3000元/年人至4500元/年人。

(五)县(市)农村低收入标准按县(市)农村低保标准1-1.5倍同步提高到2700元/年人至4050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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