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那么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钱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东莞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知识。
从6月20日召开的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东莞决定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0元。
据悉,为确保东莞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长同步,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会议审议决定,从1月1日起,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
目前东莞低保标准为720元,位列全省第4名,城镇补差623元,农村补差563元。政策实施后,东莞低保标准线提高至880元后,在全省与珠海、佛山并列第三名。
届时,东莞低保对象将由6093户、11819人增至9436户、20816人,增加约3343户、8997人。初步达到我省要求珠三角地区低保覆盖率达1%的目标。
会议决定,所需经费按现行市、镇(街)四档比例分担。实施新标准后,按省的要求,1至6月按照6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17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强调,思想要解放,政策要用足,确保群众享受到发展的红利。他表示,今后东莞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极少数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
1.具有我市户籍;
2.申请前6个月及申请当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家庭财产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办理材料
申请低保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东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根据申请人家庭成员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收入材料: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从事农业生产的,应提供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租赁合同,以及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农渔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家庭财产材料: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财产证明材料;本市范围内但居住地不在户籍地的,应提供现居住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证明书。
(三)家庭支出材料:申请前2个月的衣食、住房、教育、医疗支出材料、水电费缴费单、家庭成员通讯费缴费单;银行出具的助学还贷凭证等。
(四)其他材料: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学生在读证明、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残疾人证;疾病证明书、离婚协议书及法院判决书等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低保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1.填写《东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将相关材料递交村(居)委会协助申请。
2.受镇(街)委托,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低保审核公示。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且能出示有效证据的,应当组织民主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
3.镇(街)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进行低保审批公示,决定批准的,签发《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