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那么天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天津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钱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天津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知识。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4月1日起,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20元统一调整为980元。
二、调整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标准
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920元至138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980元至147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76元调整为每户每月294元。
三、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80元调整为184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780元调整为18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80元调整为1470元。
四、调整价补联动范围
城乡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380元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470元。
五、调整农村困难群众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
农村困难群众年终一次性补贴标准由每人600元调整为每人700元。
此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