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09-16 00:37:05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那么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重庆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钱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重庆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知识。

城乡低保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特困人员

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4元。

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4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4元。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流浪乞讨人员

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各区县参照执行。

一、城乡低保标准

(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

(二)维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对象,可在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再对其本人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仍按现标准执行,即:残疾人员每人每月40元;一至二级重残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人员和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元,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00元,此五类对象不交叉重复享受,但属残疾人可同时享受残疾人员分类重点救助。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提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

(二)分类确定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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