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那么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多少钱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成都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知识。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1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7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650元。全市平均增幅为13%。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实施社会救助提升计划的一项具体内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保障标准的提高,除了全市11万多名低保对象直接受益,也将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将严格按照低保审批的法规政策,对申请人家庭开展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即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也将随低保提标作相应调整提高。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第一季度的低保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