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广东残疾人补助政策及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5 18:53:1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补助政策内蒙古残疾人补助 西藏残疾人补助 甘肃残疾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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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残疾人补助 江西残疾人补助 辽宁残疾人补助 重庆残疾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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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残疾人补助 浙江残疾人补助 江苏残疾人补助 山东残疾人补助
广东残疾人补助 上海残疾人补助 北京残疾人补助 安徽残疾人补助

广东省残疾人补贴发放标准

2014年至2017年逐步提高我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其中残疾人生活津贴2014年从现行补贴标准1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2015年和2016年提高到1200元/年.人,2017年起提高到1800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4年从现行补贴标准600元/年.人提高到1200元/年.人,2015年和2016年提高到1800元/年.人,2017年起提高到2400元/年.人。各地已实施残疾人补贴或相应救助制度的,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广东省残疾人补贴调整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 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广东省残疾人补贴申请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以上(含三)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

广东残疾人补贴标准每年都不一样,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将惠及越来越的的残疾人,为残疾人带来更多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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