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沈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沈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20 10:27:55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沈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沈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8年6月25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了“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及上半年救助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沈阳市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标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5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20元/月和25元/月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物价涨幅等因素,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沈民?2018?96号)。

调标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月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655元,提高3.15%;农村低保标准月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450元,提高5.88%。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保持不变,人均提高14.6%;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1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48元,提高3.15%。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3年至今,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增长33.7%,农村低保标准增长95.7%,城乡低保保障差距逐年缩小,而且在于洪区、沈北新区已经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上半年沈阳市共发放低保救助金2.2亿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5.5万户,8.4万人,人均每月差额救助429元,保障面1.16%,上半年全市共发放低保救助金2.2亿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人数4.9万人,人均救助额565元,保障面1.06%,支出保障金1.7亿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3.5万人,人均救助额236元,保障面1.43%,支出保障金5035万元。

当前,我市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费自付部分按70%给予救助,医疗救助实现即时结算。城乡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费用给予全免。上半年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2.1万人次,救助资金3000万元;门诊医疗救助1.8万人次,救助资金470万元。

同时,政府全额资助孤儿参保(参合),并按照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享受医疗救助政策。沈阳市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58万元沈阳市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58万元,救助6926人次,有效解决了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在困难群众节日生活救助方面,共发放节日生活救助6500万元。

在特困人员救助和孤儿保障方面,全市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上半年为城市1202名特困人员发放保障金732.7万元,为11814名农村特困人员发放保障金3916.4万元。在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时,进一步规范孤儿认定审批、生活费发放等工作。我市现有孤儿975人,集中供养孤儿生活养育标准每月160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月1200元。今年上半年共救助各类人员2878人次,未发生一例非正常死亡和不安全事故。

从7月起,我市将全面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各级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制,切实做好炎热天气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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