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郑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郑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9 04:07:40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郑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郑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8年7月1日起,郑州市再提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600元/月/人提高到63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380元/月/人提高到430元/月/人。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新调整的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郑州市内各区(市辖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人均耕地0.3亩(含0.3亩)以上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938元;六县(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740元。

据悉,目前,郑州市低保对象有50117人,特困人员有9848人。郑州市的城乡低保标准均为全省最高。

7月1日起低保第九次提标

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此次新测定了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范围,经与市扶贫办对接,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提标是2009年郑州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的第九次调整,将惠及6万多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同时上涨

随着此次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提高,我市其他各项救助标准也将同时上涨。

《通知》明确,要加强各项救助标准的落实衔接,做好城市低保标准与城市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标准的衔接,按照新标准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据介绍,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我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通知》要求,要做好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今年省民政厅将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列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统计工作,并提前将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报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资金,确保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同时,要积极做好标准提高后的政策宣传工作。

低保提标

★城市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30元

★农村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

特困人员供养提标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郑州市内各区(市辖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人均耕地0.3亩(含0.3亩)以上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938元;六县(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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