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武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武汉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8年5月2日,武汉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会上透露我市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保障标准的议题获得通过,我市拟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
据了解,我市分别于1996年、2004年,开始建立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17年,城市低保已经过了14次、农村低保已经过了9次提标。2017年,全市累计全年发放低保金10亿余元。
本次提高标准的还有城乡特困人员等对象。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城市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30元,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1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0元。
城市低保哪些人可以申请?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城市低保申请程序和材料有哪些?
1、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写出申请,写明家庭人口情况,年龄,职业,住址,收入情况,家庭困难原因等;
2、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对申请户进行入户审查,认为申请户确实生活困难,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要进行张榜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家庭人口情况、户口情况、收入情况及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户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暨审批表》,并在居委会审查意见栏填写公示情况,由单位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小组签字后,盖章上报镇、街道审核;
4.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上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暨审批表》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申请;
(3)在职职工要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要有原单位和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
(4)其它合法劳动收入、家庭隐性收入及各种难以核实的收入;
(5)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其中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6)家庭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还要有接收赡养、抚养、扶养金的证明;
(7)计划生育证明;
(8)家庭所有成员的房产证明;
(9)家庭车辆证明;
(10)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需出具未办理退休的证明;(11)、与子女分户的老年人,需提供所有子女的就业及收入情况;(12)安丘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申请书。
5、镇、街道审核盖章后,由专人按季度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入户抽查后,在新闻媒体和公示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社会救助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