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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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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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在当地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从灵活就业登记起,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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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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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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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城乡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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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到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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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在台州实现就业的,在补贴标准内按实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在补贴标准的70%内按实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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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一次性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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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毕业3年内的高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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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2014年7月(含)之后到当地依法注册的非公企业、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或2018年1月(含)之后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
2.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3.2014年7月-2017年12属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1月及以后属于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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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2017年12月(含)前就业: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250元/月,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35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500元/月;
2018年1月(含)后含就业: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350元/月,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450元/月,研究生学历及以上600元/月;
2020年1月及以后毕业生: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5400元/年,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7200元/年,研究生学历及以上9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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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补贴期限至毕业满3年或提前终止就业当月,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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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初创3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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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并担任法人代表(合伙经营并申请50万元贷款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且经营正常;
2.创业贷款前在人力社保部门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补贴期间无在其他单位参保;
3.申请补贴时贷款利息已偿还,正常情况本息逾期未超30天,最迟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0日后还款;
4.无呆坏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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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个体经营按规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额度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贴息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创办的项目和在县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落地本地的项目,以及毕业 10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并入驻经当地人力社保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或孵化企业的项目,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内,实行全额贴息;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在50%内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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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可继续提供贷款贴息,累计不超过3次,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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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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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或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
2.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不满3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应在在2017年12月29日以后登记注册的;
3.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4.正常经营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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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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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一次性补贴。
六、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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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初创3年内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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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
2.2017年12月29日以后创业的;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4.正常经营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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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1.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
2.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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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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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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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
2.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不满3年;
3.带动其他人员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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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1.2020年6月17日前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
2.2020年6月17日后创业每带动1人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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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八、创业场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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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对象
初创3年内符合条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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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在台州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企业;
2.租用场地经营;
3.以法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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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1.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市级以上创业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按1元/平方米·天标准,在50平方米内按实给予补贴;
2.初创3年内的其他创业人员,按0.5元/平方米·天标准,在50平方米内按实给予补贴;
3.在“三园一街”创业基地内,经认定为优秀创业项目的,最高放宽至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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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及政策有限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