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一、补贴对象:
1、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实施期限: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中小微企业参照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名单执行(不含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登记失业起始时间以泰州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3、外来人员可凭本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记载的登记失业时间作为申领佐证材料。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5、与吸纳的劳动者须于2020年1月1日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申报时该劳动者仍处于就业参保状态。
6、已享受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人员,企业不可重复申领。
7、同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先后在不同中小微企业就业,若已有中小微企业享受该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他中小微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8、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月31日。
五、办理地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