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一、办理《青年大学生创业证》
1.申领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含海外留学人员),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大学生可申领《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大创证》)。
(1)申领人注册并登录南京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人才服务平台--公共创业服务--申领大学生创业证”模块录入个人资料。
(2)携带照片及相关申报材料前往网上申请的市、区大办窗口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办证。
二、青年大学生创业优秀项目遴选资助
1.申报、评审
项目通过南京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 “大学生创业频道”—“项目申报”模块,录入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以及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公布。
2.政策兑现
对入选的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开业补贴
1、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港澳台及海外留学生),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担任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业主,未在自身创办实体外单位就业的人,可享受2000元/人的补贴标准,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2、申报方式
手机下载“我的南京”APP并实名注册,打开“智慧人社-开业补贴”模块,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市区两级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至电子钱包。
四、创业场地
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创业孵化成果按孵化成功项目数给予创业载体创业孵化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实体,入驻政府认定创业载体的,可根据实际条件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创业场地或给予场租补贴;在创业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水电、网络、场地等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五、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每次不超过2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还本付息后可申请贴息。
2.申请方式
本市户籍申请人在户籍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非本市户籍申请人在注册地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绿色通道申请人在授权单位申请办理。
3.申请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大创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用款计划、有效担保材料等。
六、青年大学生创业成功奖励及带动就业奖励
1.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初始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2.申请方式
申请人于每年3月20日、9月20日前向创业实体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大创办”申报。
七、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贴息
申请人作为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失业人员或青年大学生身份创办创业实体,持有《就业创业证》或《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取得经营性商业贷款,可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的同等条件给予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我市各存款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经营性商业贷款,可根据用工情况,在300万元额度内,按基准利率给予相应标准的贴息。
八、青年大学生融资配套
在本市注册运营成立三年内,并与2016年1月1日后获得社会风险投资的青年大学生初始创业法人企业,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股权比例不低于30%,并在投资资金全部到位后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可向市大创办提出融资配套申请。
九、减免有关税费
青年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吸纳人员条件的或符合条件个体经营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
十、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补贴
经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且经过公开招标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宁持证青年大学生,可按规定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对到定点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的我市户籍大学毕业生,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
注意事项:
以上所称在宁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是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在南京市范围内初创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