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为进一步帮助广大青年实现创业就业,即日起至7月15日,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前往所在地团县(市、区)委申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
资助对象为湖南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 同时,具备品学兼优,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等。
根据《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该专项创业基金的扶持标准,将根据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 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对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鼓励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种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信机构融资。专项资金按照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 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帮助创业主体降低融资风险。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由团省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实施,本年度的创业基金总额度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