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2024年达州高温补贴哪几个月,达州高温补贴费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21 19:03:13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请示,我市高温津贴执行标准将由过去的每人每天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6元。

会上,与会同志还学习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达州经开区长田新区部分街路命名的请示。

6年来达州第二次调高高温津贴

据了解,达州于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首次确定高温津贴标准。此后,曾在2012年进行过一次调整,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此次我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第二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6元。

此举对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35℃以上露天作业可领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包括“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这部分劳动者。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照规定,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据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总工会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工作环境。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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