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规定和要求,中南大学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述㈠或㈡或㈢的条件要求者均可报名。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2012年9月1日—2月28日,以下同)在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或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含)以上,或个人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2.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授权人)。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一等奖。
4.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四篇(含,在不同刊物)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一部(含)以上。
(二)在某一学科方面具有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学科竞赛(见附件1)省级预赛(初赛)奖励,或个人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个人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赛区优胜者一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第一专利授权人)。
4.高中阶段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公开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四篇(含,在不同刊物)以上。
(三)在英语、数学、物理或化学等方面有学科特长,或具有一定创新潜质,且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30日。登录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
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符合报名条件㈠和㈡者,可以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符合报名条件㈢者,只能填报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
《中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三、材料提交
在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申请材料一份,所有材料概不退还。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以邮戳为准)。
1.《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自我介绍信。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教师推荐信。由申请者的班主任提供。
4.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需提供原件)。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材料不齐全完整的报名无效。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㈡和㈢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中学或者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推荐信须直接邮寄到我校,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者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应学科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考核资格。发表论文和发明专利者由相关学科专家当面或电话审核。具有考核资格学生名单于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缴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省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4〕76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5月25日前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为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
考核时间为6月13—14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4.公示合格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1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五、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生计划。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自主招生计划单列,不占用各省来源计划。
3.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4.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录取专业按照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分类设定(见附件2)。对符合录取原则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须按照符合报名条件所属学科填报专业志愿,根据其专业志愿(以高考志愿为准,以下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符合考生报名学科和专业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专业志愿所属学科与报名条件所属学科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专业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5.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
六、政策说明
各相关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自主招生推荐工作。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二办公楼301室),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36436,8887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