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晋城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山西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全面调整和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举行新闻发布。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延峰,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立刚,对省政府出台的这一重大政策,作了情况介绍和政策解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骞进主持新闻发布会。
户籍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就户籍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山西省委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提高一个百分点”发展目标。
4月2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决定放宽“5项户口迁移政策”。
据介绍,这次全面调整和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总的原则和要求是“能放则放、应放尽放”。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市民化,特别是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在城镇已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人口等,能够在城镇落户并安居乐业。通过进一步破除原有户籍迁移壁垒,更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促进和提高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确保2020年全省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发展目标。
有关人士强调,最新调整和放宽的这“5项户口迁移政策”,有利于实现以上目标。
据介绍,这次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五项新政”,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实现了全省统一合法稳定就业人员与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在城镇落户的条件,特别是进一步拓宽了学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城镇落户通道。
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五种情况:
一是针对合法稳定就业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针对合法稳定住所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针对学历人员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我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是针对在校大学生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是针对技术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只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和广大民众切身利益。据介绍,这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推出的又一重大利民举措。户籍政策的调整放宽,着眼于改革创新、立足于奋发有为、致力于人民福祉,不仅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而且是落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精神推出的便民、利民、惠民工程,也必将更加有利于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吸引各类人才在城镇就业、创业、兴业,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在“两转”基础上更加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不折不扣地尽快使这一重大利民、惠民政策启动、落地,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尽快通过“一网通一次办”等便捷的办事办证渠道,通过各种便民方式,积极形成配套措施,努力为符合条件的落户人员,热情提供快捷、优质办户服务,千方百计促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