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长治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条件
1、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2、夫妻投靠户口迁入
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4、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
5、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入户
6、复退转军人入户
7、干部、工人调动入户
8、购房入户
9、亲属投靠入户
10、随军家属入户
11、投资兴业入户
办理材料
一.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派出所的父母、子女关系调查核实证明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凭亲子鉴定;
4、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 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列表:
1、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明》[市或各县(市、区)人事局盖“毕业分配”章];
2、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3、市或各县(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
4、接收单位的录(聘)用证明;
5、毕业生的《居民身份证》;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