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韶关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条件
1、韶关常住户口人员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2、韶关常住户口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3、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办理材料
1、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1)入学迁出
a.《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b.《户口迁移证》原件。
(2)毕业后因工作迁出
a.《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b.《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c.《户口迁移证》原件;
d《录用通知书》或接收单位证明。
2、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1)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原籍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准迁证》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