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宜宾户口迁移最新政策,宜宾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发布时间:2023-09-17 19:18:49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宜宾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条件

因学校录取、工作调动、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户口簿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居民户口迁往市、县外的,提供迁入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由学校迁往市外的,提供省、市大分办、教育、劳动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学生毕业由家庭户口迁往市外的,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接受单位证明;被普通高校、大中专学校录取的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齐全后,属区内的当场办理

如跨区县以上的,派出所领导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县局行政审核科

行政审批科在街道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开局《准迁证》

申请人凭《准迁证》在迁出地办理《迁移证》后,持两证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派出所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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