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内江户口迁移的最新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条件
户口迁出
1.投靠直系亲属
2.分房、购房、换房
3.入伍准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4.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
5.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一、基础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
3.迁入地县、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由学校迁往市外的:
提供省、市大分办、教育、劳动部门的就业报到证
三、学生毕业由家庭户口迁往市外的:
1.毕业证
2.就业报到证
3.接受单位证明;
四、被普通高校、大中专学校录取的学生:
提供录取通知书。
五、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
1.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的文件材料
2.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的文件材料
办理流程
确认入户类型-准备材料-申请入户-提交材料-审查-办理-领取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