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山西高校录取通知书持续发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再次迎来本年度的“大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迄今已走过十年,每年帮助三百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上学难题。本文高考升学网为你整理了关于山西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的相关信息。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具体办理时间为7月15日开始,截至10月15日。当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按提示要求填写申请表,打印后,到生源地村、乡镇及县区民政部门盖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上下载打印);
3、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的复印件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和相关页复印件;
7、户籍(迁出)证明(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
此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勤表示,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必须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且生源地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他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实现全覆盖后,高校助学贷款将逐步淡出,目前我省只对少数尚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的高校学生提供高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考生和家长应尽量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8年开始启动试点,2009年全面开展,当年向符合贷款条件的8974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4647.17万元;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成为高校学生助学贷款主渠道,全省共有4.3万名贫困大学生申请共计2.3亿元助学贷款。“一般计算贫困生的比例,是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0%,往年申请助学贷款的总人数不到10%,还有相当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了解或者没有申请。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估计会比去年多。”吴勤表示,目前我省各县学生资助中心的相关工作已全面展开,可以接受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和家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