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防城港职工退休年龄防城港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防城港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防城港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1.正常退休(职):副处(含副处)级以上干部退休(职),需将退休(职)呈报表交到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再由市人社局办理退休(职)费的计发手续;正科(含正科)级以下干部退休(职)由市人社局审批办理。
2.提前退休:个人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呈报表。正科(含正科)级以上干部报市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后,再由市人社局办理提前退休费的计发手续;副科(含副科)级以下干部报市人社局审核和办理提前退休费计发手续。
三、防城港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办理退休:副处(含副处)级以上干部需附市委批准退休的文件。
2.办理退职:需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材料。
3.办理提前退休: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材料,正科(含正科)级以上干部还需附市委或组织部门同意提前退休的文件。
4.提交一份经有关部门批准盖章的《干部退休、退职呈报表》(附件1)原件。
5.到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查档证明(档案由主管部门管理的,需在查档证明里写明两个查档人的姓名),查档内容为: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时间(如有工龄间断需注明)、民族、籍贯、最早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工作简历(读小学开始至退休前时间)、任职务(职称)情况、教护龄。
6.复印退休前的职务(职称)任职文件或职称资格证书。
7.复印达到退休时间或办理退职、提前退休的前一个月的工资表(由人社部门审批盖章的工资审核花名册复印件),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工资的单位还要附上由单位加盖公章的银行工资单。
8.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的,需到计生部门开具独生子女证明和复印独生子女证。
9.男教师教龄满30年,女教师教龄满25年的,需提交教师上岗资格证、教师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
10.归侨职工工龄满30年以上的,需提交市外事侨务办开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
1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的人员、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的高级专家等,需提交相关的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12.国家级、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需提交相关的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13.办理退休证:提交二寸(或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处级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先报市人社局核实盖钢印,再到市委办文书科盖章;科级及以下干部直接到市人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