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北海职工退休年龄北海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北海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北海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三、北海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一)填报《特殊工种退休核准或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五份;
(二)申请退休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1份);
(三)申请退休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申请退休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1份);
(五)《职工退休条件公示情况表》(1份);
(六)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记载材料(1份);
(七)由北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该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1份);
(八)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相关文件(如符合政策性关闭破产退休条件的,提供国家批准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文件和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文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