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合肥职工退休年龄合肥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合肥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合肥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办理程序:
1、企业每月办理退休审核手续前,需将办退人员名单在本企业公示5日以上;
2、公示无异议的,由企业按要求备齐所需材料后至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窗口直接办理;
3、审核同意后,在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核减及养老金待遇计发手续。
办理时限:每月8至24日在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窗口,办理当月到龄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三、合肥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大学高考网。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