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吉林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吉林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注: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双方本人近期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协议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吉林离婚办理地点
吉林市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处:香洲区柠溪路525号珠海市民政局一楼
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7号号2楼
吉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吉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井岸、白蕉两镇婚姻登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毛山里东72号
吉林区斗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镇人民政府内
吉林区乾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镇人民政府内
吉林区莲洲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镇人民政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