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葫芦岛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葫芦岛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1. 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在中国内地登记结婚的结婚证
4. 双方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5. 双方申请人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彩色照片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三、葫芦岛离婚办理地点
葫芦岛连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群英路南段55号
上班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7:00
联系电话:
0429-226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