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包头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包头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5、离婚协议书;
6、军人证件(适用于军人离婚);
7、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适用于军人离婚)。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包头离婚办理地点
包头东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就业服务局3层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472-618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