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很多时候两个人相处不来了就不会勉强一起生活的,离婚的话需要两个人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以下是关于晋城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晋城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1.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 有效的居民户口本
3. 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
5. 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7. 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满足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晋城离婚办理地点
晋城市晋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科:晋城市政府大楼156号,电话:0356-2198299;
晋城市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科:晋城市太行路加油站对面,电话:0356-6991412;
晋城市沁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科:沁水县新建西路337号,电话:0356-7029544;
晋城市阳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科:阳城县凤凰西街59号,电话:0356-4223736;
晋城市陵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科:陵川县县开云街,电话:0356-6207417;
晋城市泽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科:泽州县西安街,电话:0356-3034416;
晋城市高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科:高平市丹河路159号,电话:0356-5222213。